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中广泛开展
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的通知
各县、区(市)文明办、教育局、团委、妇联:
为充分发挥优秀童谣愉悦身心、净化心灵、启迪心智的作用,增强广大未成年人的爱党爱国情感,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,按照中央、省有关文件要求,市文明办、教育局、团委、妇联决定在全市小学和幼儿园中广泛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推广优秀童谣,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广为传唱,在传唱活动中陶冶情操,健康快乐成长,做有道德的人。
二、活动安排
1、充分利用童谣读物。要充分利用2009年第一届全国优秀童谣评选获奖作品和2011年中央文明办组织编印的《中华是我家》—“2011年第二届全国优秀童谣评选获奖作品集”等优秀童谣图书,组织少年儿童认真阅读、学唱优秀童谣,切实发挥图书作用。
2、开展网上“学童谣、谈感言”活动。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,6月至7月,中国文明网、央视网、河北文明网、邯郸文明网等网站开辟网上“学童谣、谈感言”活动主页面,将《中华是我家》图书电子版上网。各地要组织广大未成年人积极上网浏览优秀童谣,认真学唱,寄语留言,引导他们传唱优秀童谣,陶冶道德情操,抒发爱党情感。
3、开展校园传唱活动。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,把童谣传唱与纪念建党90周年和开展校园文化、课外活动结合起来。组织各地小学和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,利用大课间、班队会、德育课等时间,开展“学童谣、唱童谣、编童谣、演童谣”活动;利用校报、校刊、校园广播站、橱窗、板报 等,宣传展示2009年和2011年评选出的160首优秀童谣。 要发挥“做一个有道德的人”主题活动联系点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,组织学生广泛参与。
4、组织暑期童谣传唱。各地在组织开展暑期系列活动 时,要把开展童谣传唱作为重要内容,对传唱2009年和2011年评选出的160首优秀童谣专题做出部署。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、儿童活动中心、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,把童谣传唱列入各场所的活动安排中。各地举办的少儿夏令营、少儿文化演出等,要把优秀童谣传唱纳入其中。要把学唱童谣、童谣展演融入社区广场文化演出和群众性文艺活动之中,邀请家长与孩子们一起唱童谣。通过多种方式,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、少年儿童争相传诵的氛围,使童谣传唱活动在暑期掀起热潮。
5、组织优秀童谣节目展演、网上展播。各县、区(市)要在传唱的基础上,组织开展优秀童谣展演活动,通过诵、唱、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优秀童谣,要特别注意录制优秀节目。9月至12月,中国文明网、中国网络电视台、中国妇女网、河北文明网、邯郸文明网等,将开办“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网上展播”专栏,使优秀童谣得以推广普及。8月10日前,请各县、区(市)文明办组织报送2-3所学校节目光盘,市文明办将择优向省推荐优秀作品,录制报送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高度重视。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,是迎接建党90周年、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。各县、区(市)文明办、教育局、团委、妇联要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制定活动方案,采取有力措施,推动优秀童谣传唱活动深入开展。
2、精心组织。各县、区(市)文明办要组织协调教育、共青团、妇联等部门,对开展活动作出部署,采取多种形式把童谣传唱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。各级教育部门和共青团、妇联要发挥本系统优势,认真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网上“学童谣、谈感言”活动和优秀童谣暑期传唱活动,努力扩大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面。
3、务求实效。各地要以组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为 契机,不断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。要组织广大少年儿童、教师、家长和专业人员积极创作优秀童谣,使优秀童谣作品不所涌现。要把童谣传唱活动纳入校园文化、社区文化建设之中,推动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经常化、制度化,使广大少年儿童在潜移默化中滋养心灵、提高素质,展示良好风貌。
邯郸市文明办 邯郸市教育局
共青团邯郸市委 邯郸市妇联
2011年6月23日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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